信息类别: 公开领域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1-10-2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570355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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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 相关链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 市级 区级 乡级
1 法规政策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3.《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2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1.地方性法规
2.地方政府规章
3.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建局 ■政府网站



3 征收 启动要件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发改
委、自然资源局等
相关部门
■其他
申请人


4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
建局
■其他
申请人


5 房屋调查登记 1.入户调查通知
2.调查结果
3.认定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
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6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1.论证结论
2.征求意见情况
3.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
建局
■其他
申请人


7 房屋征收决定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
建局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在征收范围内


8 评估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9 被征收房屋评估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10 补偿 分户补偿情况 分户补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11 产权调换房屋 1.房源信息
2.选房办法
3.选房结果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住建局 ■入户/现场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12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县人民政府及县住
建局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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