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彭泽网 发布时间:2022-08-24 10:26
彭府字〔2022〕20号
彭泽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彭泽县城区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地价管理,确保基准地价成果符合地产市场运行实际,引导土地市场健康发展,促进土地优化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和《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有关规定,2020年6月我县组织开展了彭泽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其成果已经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等单位评审验收,并呈请九江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九府办字〔2022〕78号)。经县政府研究,现将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2017年8月30日公告实施的彭泽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彭泽县城区各用途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2.彭泽县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图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