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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 彭泽县“乐食彭蠡餐饮消费券”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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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07-02 15:11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彭府办字〔2025〕2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07-02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4241 责任部门:  彭泽县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4241 文号: 彭府办字〔2025〕26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25-07-02 有效性:

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

彭泽县“乐食彭蠡餐饮消费券”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2025年彭泽县“乐食彭蠡餐饮消费券”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7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彭泽县“乐食彭蠡餐饮消费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有效激发消费潜能、加速释放市场活力,助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根据《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赣府厅发〔2025〕4号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及原则

为充分繁荣市场,扩大消费规模,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增长,通过开展行之有效的优惠促销活动,深挖城乡居民的消费潜力,力争更好地完成2025年彭泽县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预期发展目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有关要求,采取政企联动、企企联动、商户互动、群众参与,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遵循“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发放餐饮堂食消费券和外卖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挖掘社会消费增量,扩大消费总量、促进消费升级。

二、活动时间及范围

(一)活动时间

此次餐饮堂食消费券和外卖消费券发放时间预计7月中旬。

(二)发放和领取原则

餐饮堂食消费券:

1.先领先得,同种补贴额度的餐饮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一次。

2.本次活动财政补贴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外卖消费券:

1.彭泽县消费者抢券,每张消费券每个用户每天限领取及核销一次,消费券当日有效(依据当日核销情况每日调整次日券发放量)。同一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中可多次领取、多次核销。消费券每日8:00限量发放,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三)发放范围

餐饮堂食消费券:

1.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彭人员(包括区外来彭泽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餐饮业市场主体,经营信用良好,以商户自愿报名、相关部门推荐上报相结合,商务部门汇总审核确定的原则,选取彭泽县范围内餐饮行业商户。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原则上有配套优惠活动,且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配套优惠活动细则由各商户统一报商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由商务局依法最终确定并通知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进行活动商户录入,并与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签署活动协议。

3.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仅餐饮行业。

外卖消费券:

1.投放范围:全体在彭人员(包括区外来彭泽人员)。

2.使用范围:彭泽县域内符合申报条件且自主申报参与活动的商户。

(四)餐饮消费券投放资金金额

本次餐饮消费券共发放资金120万元,其中餐饮堂食消费券100万元;外卖消费券20万元。

三、活动规则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采用电子消费券发放。

餐饮堂食消费券:

(一)消费券种类、金额、张数

餐饮堂食消费券:60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3000张满500元减100元餐饮优惠券、2000张满1000元减200元餐饮优惠券。

(二)餐饮堂食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有效期7天。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进入下一轮发放。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即可与商家自己推出的活动同时使用),同一人在同一轮发放活动中每种消费券仅限领取一张,单笔交易仅可使用一张。活动结束后由商务主管部门汇总消费券使用明细并对其组织审计。

(三)发放方式

餐饮堂食消费券投放时间内,用户在第三方电子消费券发放服务平台APP首页进入本地专区的“消费券”专栏再进入“餐饮堂食消费券”等专区点击对应消费券,先到先得。

(四)兑现流程及要求

1.本次餐饮堂食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商户报名及单位推荐-商务部门审核-第三方消费券发放-消费者使用消费券进行消费-第三方统计数据-商务部门组织审计-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向县政府申请资金-财政拨付”的流程进行。参与活动的商户企业需是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要对参与活动的商户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纪录;第三方平台严格按照真实公开的程序进行消费券发放,并做好数据统计;活动参与商户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本次发放活动实施方案进行活动,共同确保整个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2.餐饮堂食消费券的活动商户需要留存完整的消费记录(根据商户性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记录、点菜记录、消费券使用人信息等用以佐证的记录),通过审查后方可有效。

(五)重要说明

本次餐饮堂食消费券活动将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及审计。活动过程中不得有拆单使用、叠加使用消费券等违规行为,严禁套取政府活动资金。所有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和商户需认真阅读本消费券发放方案,并对参与活动的消费情况进行真实记录,确保人、时、券、物、钱一致。经由审计部门审计发现问题并造成损失的由商户自行承担并将进行相应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在前期消费券发放过程中查处的问题企业,按照处理结果执行。

外卖消费券:

(一)消费券种类、金额

面向彭泽县消费者发券,券面为满15-10、满10-6满减券,两张券不可叠加使用。以上面额按一定比例分配券种,最终配券额度将以最大化核销率为导向,可能进行调整。

(二)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1.彭泽县消费者抢券,每张消费券每个用户每天限领取及核销一次,消费券当日有效(依据当日核销情况每日调整次日券发放量)。

2.彭泽县消费者在第三方外卖平台APP首页搜索“外卖消费券”,可领取消费券并在第三方外卖平台入驻的彭泽县商家中核销。

(三)发放方式

1.第三方外卖平台APP站内“外卖消费券”活动专区,包括:第三方外卖平台APP首页搜索直达,用户搜索“外卖消费券”等关键词,可直接进入活动页面。

2.第三方外卖平台APP-品质外卖频道-活动入口图(针对地址在彭泽的用户定向投放),用户点击活动入口图可直接进入活动页面。

(四)兑现流程及要求

1.外卖消费券资金用于第三方外卖平台APP核销,由彭泽县政府和第三方外卖平台共同支持,1:1承担。同时,第三方外卖平台还将投入营销资源,助力核销。

2.彭泽县政府在签订协议后,第三方外卖平台保证投放资金、账户安全,并保证专款专用,不将拨付资金挪作他用或转移到其他账户。第三方外卖平台同时根据彭泽县经费到账计划,匹配消费券投放进度,避免出现预算超支。

3.活动结束30个工作日内,第三方外卖平台出具《外卖消费券活动对账单》供彭泽县政府及相关委托机构审计,确定最终消费券已核销金额;未核销金额部分将全额返还。《外卖消费券活动对账单》数据字段包括:券批次号、券编号、券面额、第三方外卖平台PIN(加密)、订单号、交易金额、订单时间、核销金额。具体审计规则将根据后续审计专题会议达成共识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此项工作,成立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策划、投放核销等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作。各有关部门、各营销企业要各司其职、协同合作、群策群力,把好政策用好,真正惠及消费者和企业。县委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要切实宣传发布消费券投放时间、流程、使用范围等,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活动期间诚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杜绝发生不规范操作,恶意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过程监督。为了确保整个活动在公平、公正、公开中开展,切实做到规范有序。对违规操作的自然人、法人、商户、第三方平台等,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活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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