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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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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10-14 10:29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彭府办字〔2025〕40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277 责任部门:  彭泽县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5277 文号: 彭府办字〔2025〕40号 来源: 公开日期: 2025-10-14 有效性:

彭府办字〔2025〕40号

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区)镇,县直有关单位:

《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摸底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不限于:准确全面掌握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各家庭承包户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外嫁女、“五保户”以及整户无地或少地等情况;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机动地、新增耕地、因自然灾害毁损、建房农转用地、征地等情况;2015年农村土地确权颁证情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情况;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严格延包工作规范按照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要求,在“八步工作法”基础上,细化我县延包试点工作步骤,包括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宣传培训、入户调查、制定方案、重大问题处置、农户确认、审核公示、签订合同、更新数据库、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十二个步骤。各乡(场、区)镇要对照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延包试点,加强对延包方案制定和实施的指导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稳妥处置重大问题。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总体原则,落实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针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造成无地户、少地户等特殊情形,探索可行的延包路径。明确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跨乡镇跨村组的离婚妇女、外嫁女、整户消亡等特殊群体土地收回和发包延包机制。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路径。

(四)全面开展合同网签。推广使用江西省“二轮延包管家”小程序+合同网签,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在做好纸质合同签订基础上,全面推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系统网签,推动实现承包合同信息化管理。

(五)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整合建库的基础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信息与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征地信息、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等互通共享机制。严禁统一换发证书,已依法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于延包中因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变化直接顺延的,组织签订延包合同后,依据延包合同依法按程序在登记簿上做相应变更。对个别调地的,在合同、登记簿和证书上依法按程序作出相应变更。

(六)加强档案管理。县农业农村、档案主管部门及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强化村、组延包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应当与延包工作各环节紧密衔接、同步开展,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完整安全。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社会和个人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数据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属于土地承包的原始凭证,纳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归档的延包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内容清晰、手续完备,印制书写材料、纸张和装订材料等应当符合档案保管要求。合同管理类中涉及农户有关的身份信息和承包合同等文件材料,应当以农户为单位“一户一档”进行整理,由乡(场、区)镇相关部门统一代管。

二、进度安排

农村土地二轮到期延包从2025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一)2025年,基本完成浪溪镇省级、黄岭乡芳湖村市级共3358户承包农户延包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其余13个乡(场、区)镇各选择1个村,完成成立机构、摸底核实、宣传培训、入户调查、制定方案等阶段性的试点工作。

(二)2026年,基本完成10个以上乡(场、区)镇整乡镇延包试点,全县共70%以上承包农户延包试点工作。

(三)2027年,基本完成全县所有农户的延包试点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排查突出问题,对全县延包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

三、工作要求

(一)稳妥有序开展延包工作

1.坚持延包原则。以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试点,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即从2028年1月1日至2057年12月31日。延包试点不得随意改变集体所有权界限,不得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得回避矛盾,搞“一延了之”;不得强行收回农户承包地搞“反租倒包”。

2.坚持稳妥解决农户无地少地问题。集体机动地、依法开垦土地、集体依法收回以及农户自愿交回的承包地等,优先保障二轮承包期间无地农户、少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流转租金补贴、提供就业岗位、纳入社会保障等力所能及的方式,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的合理诉求。

(二)严格保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1.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新增人口依法依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和《章程》等确认成员身份。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参与二轮承包的出嫁妇女、赘婿等人,享有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权。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则上不参与延包。因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导致承包方消亡的,发包方要依法收回承包地,另行发包。户内已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承包地处置或承包地收益处置,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解决。合户、分户程序应做到合法合规,要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仅限于父母与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间,三人以上见证,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议同意后方能签订延包合同。合户原则上仅适用于二轮承包时为同一户,严禁以合户之名规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承包地。

2.依法保护妇女等特殊群体土地承包权益。依法保护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和赘婿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充分保障特殊群体知情权、参与权;加强跨县、跨市、跨省等成员的工作联动机制,避免土地承包权“两头空”、防止土地承包权“两头占”。

3.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鼓励有稳定非农职业或有稳定收入来源、享有城镇社会保障的进城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自愿退还集体经济组织。

(三)继续稳定农户承包地

1.严格把握承包地小范围调整。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经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2.严格管理机动地和新增地源。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本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通过依法开垦、复垦及土地整理等方式增加的机动土地应作为新增地源管理,依法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地类。新增地源能够采取家庭承包的,要依法承包到户,要优先保障无地农户、少地农户的承包地权益。严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名,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把新增地源留归集体经营。

3.严格控制确权确股不确地范围。坚持确权确地到户,不得违背农民意愿行政推动确权确股不确地,也不得简单以少数服从多数强迫不愿确股的农民确股。已经确地到户的原则上不确股继续延包到户。对于延包时确需确股的,严控范围,严格报批。

4.依法保障农村土地流转稳定经营。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引领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调作用,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引导承包农户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或委托集体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以稳定经营主体预期,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确保农地农用,坚决制止流转的农村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1.妥善处置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占用承包地建房、承包地退耕还林、承包地征收等问题化解,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密切关注延包中出现的承包地权属纠纷及新情况新问题,做好因土地二轮延包试点矛盾纠纷造成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的条件保障,及时稳妥解决延包中存在的矛盾纠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土地二轮到期延包工作的全面领导,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立工作专班,各乡镇结合实际,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周密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指挥,落实责任。

(二)保障试点经费。将延包试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宣传、发动、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放一封信、政策问答等,多渠道、多路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了解党和国家的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明确二轮延包操作流程,指导各村掌握延包工作要求,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

(四)加强信息反馈。乡镇在试点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相关建议应向县级工作专班及时报告。工作专班定期召集联席会,专题研究,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督导,确保全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025年彭泽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村名单

附件:

2025年彭泽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村名单

序号

乡(场、区)镇

试点范围

试点类别

备注

1

浪溪镇

8个村整镇试点

省级整镇试点

2

黄岭乡

芳湖村

市级整村试点

3

定山镇

定山村

县级试点

4

东升镇

大畈村

县级试点

5

芙蓉墩镇

凤凰村

县级试点

6

浩山乡

梅岭村

县级试点

7

黄花镇

东红村

县级试点

8

红光建材总厂

红光村

县级试点

9

马当镇

茅湾村

县级试点

10

棉船镇

升洲村

县级试点

11

太平关乡

双港村

县级试点

12

太泊湖农业综合开发区

泊湖村

县级试点

13

天红镇

先锋村

县级试点

14

杨梓镇

邓畈村

县级试点

15

龙城镇

九一村

县级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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