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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式解读】彭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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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25-10-14 10:26          字体大小: 〖大 小〗
信息类别: 文字解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25-10-14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5276 责任部门:  彭泽县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5276 公开日期: 2025-10-14 有效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重大决策部署,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给农民群众吃下了又一颗定心丸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同意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彭泽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方案》。

问题一:什么是二轮延包,为什么要开展延包试点?

回答:二轮到期延包,是指现有承包地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由农户继续承包,承包期再延长30年。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延包试点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强国建设的顺利实施。

党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政策是一以贯之的,自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来,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十五年以上。”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际,1993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规定:“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三十年不变。”199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随着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即将到期,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按照中央要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不得打乱重分,应当延续第二轮土地承包关系不变,继续承包30年。

问题二:二轮到期延包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回答:开展二轮到期延包,一是要坚持延包原则,确保绝大多数承包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以承包合同到期为起点再延长承包期30年。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者收回农户的承包地。二是对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由农民集体民主协商,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在个别农户间作适当调整,但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

“小调整”的前提是“大稳定”。“小调整”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形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

问题三:二轮到期延包中如何保障进城落户农户合法土地承包权益?

回答:应当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户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发包方可以引导支持进城落户农户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将承包地交回,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户将承包地自愿交回发包方,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问题四:二轮到期延包中如何妥善解决无地农户和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农户要地诉求这一突出矛盾?

回答:应当利用本集体经济组织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地妥善处置上述农户合理诉求。鼓励探索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

解读单位:彭泽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792-566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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