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彭泽县征收城市垃圾处理费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上午十时整,县市容环卫建设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原老长运公司办公楼)。
二、听证方案要点
垃圾处理费拟定方案
征收对象 |
计费单位 |
征收标准(元/月) | ||||
拟定标准一 |
拟定标准二 | |||||
居 民 |
城市居民 |
户 |
非物业管理类4元 |
非物业管理类5元 | ||
物业管理类2元 |
物业管理类3元 | |||||
单 位 |
行政机关团体、 事业单位 |
个 |
200-400元/月 |
300-500元/月 | ||
企业 |
个 |
200-400元/月 |
300-500元/月 | |||
中小学、幼儿园 |
个 |
按在校师生人数0.6元/月/人收取 | ||||
商 业网 点 |
蔬菜、瓜果、水产类批发店 |
营业面积㎡ |
非物业类 |
物业类 |
非物业类 |
物业类 |
0.60 |
0.4 |
0.60 |
0.40 | |||
家具店、陶瓷杂品店 |
营业面积㎡ |
0.60 |
0.3 |
0.70 |
0.40 | |
商店、超市、宾馆、招待所、汽车修理、美容美发 |
营业面积㎡ |
1.00 |
0.80 |
1.20 |
0.90 | |
娱乐业、餐饮业 |
营业面积㎡ |
1.20 |
0.8 |
1.50 |
0.7 | |
农贸市场、各类展销会、物资交流会 |
营业面积㎡ |
1.5元/月 |
1.0元/月 |
1.2元/月 |
0.8元/月 | |
物业公司 |
公司 |
1、公司按企业标准收取。 2、物业小区垃圾由物业公司清扫、收集并运输到垃圾中转站。 | ||||
工地 |
建筑施工工程 |
公司 |
按建筑面积3元/㎡一次性交纳 |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14人):江洪、殷平、蔡明敏、闵定才、朱彩华、欧阳丽萍、贺建华、许军、周平、张福霞、严应、柳金萍、黄美丽、吴爱金。
2、经营者及相关方(5人):李新灿、朱红彬、凌有义、柯伟、张海涛。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人):张木兰、孔爱珠、扶锦群、陈昌红。
4、政府部门(4人):欧阳建、沈菲、何澍峰、吉兆。
5、旁听2人:张祝庆、阮德平。
6、新闻记者1人:胡昕
四、听证会联系方式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话:0792-5626336
联系人:汪华新 联系电话:15807929858
彭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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